沪开大委函(2015)1号 上海开放大学关于申请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的函
 
发布时间: 2015-10-21 浏览次数: 1033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上海远程教育集团更名的通知》(沪委[2015]236号)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关于上海远程教育集团更名上海健康医学院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人[2015]43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向贵局申请上海开放大学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及历史沿革

  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面向成人开展远程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其前身为上海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20126月,教育部批复同意更名为上海开放大学,并可设置本科专业,可授予学士学位。

  原上海远程教育集团成立于2000年,负责管理上海开放大学(原上海电视大学)、上海市电化教育馆、上海教育电视台和上海市电视中专4家独立的事业单位。

  2015年,上海市委、市政府发文决定:“上海远程教育集团更名为上海健康医学院”(沪委[2015]236号)。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根据市委、市政府上述决定精神,研究制定了《关于上海远程教育集团更名上海健康医学院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人[2015]43号),明确“远教集团更名为上海健康医学院后,原由远教集团管理的上海市电化教育馆、上海教育电视台和上海市电视中专仍为独立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市教委,其领导职数、机构编制、岗位设置等保持不变。原远教集团对上海市电化教育馆、上海教育电视台和上海市电视中专的领导和管理职能由上海开放大学承担,包括组织干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预算、资产管理等”。

  二、申请事项

  根据《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公通字[2003]13号)文件精神,现申请将原上海远程教育集团报贵局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改由上海开放大学上报登记备案(名单另附)。

  1.登记备案范围:(1)在职处级(含副处级,下同)以上领导干部;(2)离退休局级(含副局级,下同)以上领导干部;(3)学校所属企业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财务主管;(4)涉及国家安全、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5)自愿列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人员的“裸官”配偶、子女。

  2.登记备案人员数量:截止20151016日,上述范围人员共92人。其中,在职局级领导干部6人,离退休局级领导干部15人;在职处级领导干部62人;企业法人或领导人员5人;安全、涉密等重要岗位人员4人。

  三、其他

  1.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上海开放大学在职局级领导的因私出国(境)事宜由“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审批;离退休局级领导干部的因私出国(境)事宜由“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在职处级领导干部、企业法人或领导人员,以及安全、涉密等重要岗位人员的因私出国(境)事宜由“中共上海开放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审批。

  2.上海开放大学负责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业务部门为学校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唐楚杰联系电话:021-25653904


中共上海开放大学委员会

201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