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开大委(2015)8号 关于任命易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相关问题的请示
 
发布时间: 2015-08-13 浏览次数: 780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按照易班发展理事会秘书处、市教卫工作党委宣传处《关于推荐朱明伦同志担任易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的函》(见附件),易班发展理事会决议明确朱明伦同志担任易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希望我校加快办理相关程序,抓紧落实易班发展理事会的相关决议。

  因涉及学校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我校拟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该事项,但目前我校新党委书记尚未到任,应如何召开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该事项为妥?

  专此请示。

  附件:关于推荐朱明伦同志担任易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的函

  

中共上海开放大学委员会

2015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