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2015学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财〔2015〕149号)、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本市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抽查和联合检查的通知》(沪教委规范收费〔2015〕1号)精神,我校就通知规定的检查范围、时间安排及检查主要内容等方面,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本校现有的教育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对收费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目标
为确保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强调各部门负责人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教育收费管理工作。
二、治理教育收费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
2.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3.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
三、检查范围
本校所有涉及教育收费的部门。
四、检查内容
1.关于教育收费公示情况,擅立收费项目、擅定收费标准问题:本校教育收费标准、对象、批准部门等信息挂在学校网站、财务收费处、招生广告等处进行公示。本校所收取的学费标准,全部经过物价局批准;学费标准十几年均未进行过调整,没有擅立收费项目、擅定收费标准问题。
2.关于是否高校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代办服务性费用问题:本校是一所成人高校,无此类现象。
3.高校代办服务性收费结余未及时清退问题:本校是一所成人高校,无此类现象。
4. 高校向学生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初次办理)、押金、保证金等问题:本校向新生发放学生证时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押金、保证金之类的收费,学生补办学生证时收取工本费5元。
5. 向学生收费后,高校出具的财务票据不规范问题:本校开具的收费票据全部符合要求。
6. 高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学生收取教材费问题:为了方便成人学员的学习,本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进行代办,每学期进行结算。
7. 公办高校未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擅自出租出借校舍问题:本校无此类现象。
8. 高校未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违规办学办班并乱收费,以及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向学生乱收费问题:本校国际交流学院与澳大利亚合作的BBA项目经教委批准实施,目前已停招,暂无学生,也无收费。本校没有研究生学员。
9.高校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违规收费问题,以及高校招生时违规收取与录取挂钩的费用问题:本校是一所成人高校,没有体制外违规招生及与录取挂钩收费问题。
10.组织或动员学生参加商业性出国游学活动问题:无此类现象。
11.高校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超标准收费及擅立项目乱收费问题:无此类现象。
12.高校代收商业保险费,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问题:无此类现象。
13.高校帮困助学政策落实情况和中央、地方教育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无此类资金。
14.高校查处有关教育收费问题的信访件及群众反映教育收费问题的整改情况:2015年6月收到教委转来关于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退学退费的问题,已有学校教务处进行了调查处理。2015年9月收到教委转来关于收费不合理的信访件,已有学校教务处进行了解答,因该信访件是匿名来信,无法判断学生实际报读的是那所分校。
特此报告。
上海开放大学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