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放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1-04 浏览次数: 1141

  根据市委组织部以及市教卫党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党费收缴、使用以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上海开放大学党委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迅速组织对党费的收、管、用工作进行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

  201511日至20151231日,上海开放大学党委组织部代党委管理的党费收入总额为179836.7元,其中,学校党委所属各党支部共交纳党费145436.7元,收到市教卫党委基层党建工作经费34400元。201511日至20151231日,上海开放大学党委组织部代党委管理的党费支出总额为200448.5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上交市教卫党委党费82748.5元,下拨各党支部2015年度活动经费99800元,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17900元。

  二、党费的管理情况

  1、充分认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重要性。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组织活动的基本经费。党员根据党章规定按期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也是增强党员意识的有效途径。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分层落实责任,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和管理,党总支进行指导和检查,党支部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在学校党委的强调、各级党组织的督促以及各类党员培训的教育下,各位同志都充分认识到党费的收、管、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齐心协力,共同扎实做好这一工作。

  2、严格遵守党费收、管、用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党费的管理上,全校各级基层党组织收缴的党费直接缴至集团党费账户,由组织部统一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具体收支操作。组织部充分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市教卫党委具体要求,结合开大实际情况,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确定专人负责党费工作。各党支部组织委员能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依据中组部的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根据党员工资变化相应地进行基数调整,加强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管理,做好催收和上缴党费等日常工作。针对绩效工资调整之后工资结构产生的变化,组织部经过仔细测算,重新制定了党费计算标准,并通知各有关支部做好调整。组织部能严格做好各支部党费的交纳登记,按比例上缴教卫党委。根据中组部关于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补充的规定,在党费的使用上,学校党委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确保下拨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力度与实效。年内给每个党总支下发了每年度1万元的专项经费,各党支部则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发放活动经费,同时进一步修订了《上海开放大学基层党组织活动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规范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明确其使用范围为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培训以及组织生活开展等党建工作。每年重要节日,校级领导干部亲自带队开展老党员和困难党员走访慰问,提供慰问金,切实用好市教卫党委下拨的专项党建工作经费。

  3、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党费管理制度。一是注重将党费收缴与党员教育相结合。各党总支、支部结合2015年的重要时势,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加强党性教育,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组织生活相结合,同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员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注重档案建设。各支部交纳党费的收据齐备,手续健全,原始单据保存完好,账目清楚、无差错;学校党委组织部认真做好党费交纳档案建设工作,及时将有关单据整理存档。三是注重信息公开。根据中组部、市委组织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党委组织部认真做好学校党费收支的信息公开,按时在学校内部网站上予以公示,各党支部也及时告知广大党员,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有待改进之处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交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个别党支部存在收缴不够及时的现象。

  今后,我们将在市委组织部和市教卫党委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意识,努力提升学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中共上海开放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〇一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