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
 
发布时间: 2016-05-26 浏览次数: 954

开大审计室:

  为落实干部离任与任中审计和经济责任轮审制度,现特请对以下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1.原上海开放大学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朱晓青同志(审计时限为2007.08—2016.05);

  2.原宣传部、统战部部长兼新闻办公室主任芦琦同志(审计时限为2013.01--2016.04);

  3.原发展研究部(科研处、开大开放教育研究所)部长(处长)杨晨同志(审计时限为2003.12--2016.04);

  4.原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洪建峰同志(审计时限为2013.01--2016.04);

5.原后勤管理和保卫处处长万映明同志(审计时限为2005.12--2016.04);

6.原师资中心副主任朱震旦同志(审计时限为2014.02--2016.04);

7.原金融与会计系党总支书记兼系主任杨平同志(审计时限为2014.09--2016.04);

8.原上海开放大学外语系党总支书记兼系主任方青云同志(审计时限为2014.09—2016.05);

9.原电中(开大中专部)校长(主任)龚一鸣同志(审计时限为2003.12--2016.03);

10.原远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钧同志(审计时限为2013.01--2014.10);

11.原上海绿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彪同志(审计时限为2014.03--2016.01);

12.原上海绿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亚娟同志(审计时限为2014.04--2016.01)。

该项审计请在20157月底前完成。

  

委托部门(盖章):上海市开放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