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放大学2015至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放教育学生助学金评定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08 浏览次数: 737

各学院、分校(点):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发展,践行上海开放大学“两个一切”的办学宗旨,帮助学习刻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评定对象、条件和程序参见《上海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生奖助学金制度实施办法》[沪开大(201218]

  二、评定比例和名额

  特困助学金评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实际在校学生人数2‰。各学院、分校(点)应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人数可少于分配名额。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由各学院、分校(点)根据实际情况申报,评选细则由各学院、分校(点)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本校情况制定。

  三、评审时间

  上海开放大学奖助学金在线申报系统助学金申请功能将于2016420日正式开通,各学院、分校(点)组织学生完成在线申报(网址:my.shtvu.edu.cn),审核通过后在线提交给总校。513日前将《上海开放大学特困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附本学期学费发票复印件)或《上海开放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一式一份,附街道证明及本学期学费发票复印件)、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打印上报至上海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四、资助办法

  评审工作结束后,上海开放大学将按规定在5月下旬发放特困助学金。

  联系人:钱纯妮、王李玮联系电话:25653230

  特此通知。

  

上海开放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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