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市教卫党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新要求,结合学校领导分工和工作实际,学校党委决定成立我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我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成旦红党委书记
蒋红校长
副组长:张道玲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王连华党委副书记
王宏副校长
顾晓敏副校长
王伯军副校长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向党委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年中,研究分析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年底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反馈。
(三)根据党委部署,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推动班子成员落实“四书四会三报告”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四)加强与市纪委驻市教卫纪检组的沟通,获取上级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支持和对相关问题的指导。
(五)加强对各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推进对各党总支、支部主体责任的督促检查工作。
(六)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我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道玲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组成人员由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宣传部,财务管理部,工会负责同志组成。
今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充实,有关成员的岗位如有变动,由其继任者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开放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