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3-03-29 浏览次数: 907

沪教委高〔2013〕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现将《2013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3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3年1月30日

附件

2013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

2013年上海高等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依据,以部市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契机,根据“扶需、扶特、扶强”和“不同的发展目标,不同的建设任务,不同的政策支持,不同的考核要求”的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原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全面实施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工程,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一、落实规划,深入推进高教综合改革

1.继续深化部市教育合作。总结教育部、上海市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高等教育领域改革成果,筹备召开部市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2013年工作会议,明确2013年新一轮部市共建重点工作。配合做好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上海大学和教育对外开放综合改革试验区相关工作。

2.全面推进高教体制改革。依托上海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市高教工作的统筹领导,积极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中期评估和结题工作,总结推广试点成果和经验。启动行业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稳妥推进第一批行业高校划转相关工作。

3.稳步开展高校设置工作。推进落实《上海市高等学校设置“十二五”规划》,结合行业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整合、优化全市高等教育资源。支持上海科技大学正式设立并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做好年度民办高等学校设置工作。探索建设小规模、高水平民办文理学院,探索建立高等学校退出机制,推动独立学院转设及终止办学相关事宜。

4.统筹规划高教事业规模。研究确定上海中长期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模,以及本专科、研究生在校生规模比例和结构,合理安排高等教育各层次招生计划。完善教育事业统计信息机构代码变更工作制度,研发上海高校办学条件及相关数据分析信息系统。

5.加强高教基本建设保障。推进落实市级教育“十二五”基本建设规划,加快实施2013年市级教育建设项目。全面推进上海科技大学、上海国际舞蹈中心、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上海电机学院临港校区二期工程建设,推进上海师范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8所市属高校内涵基本建设项目。启动松江大学园区、上海电力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金融学院学生公寓及承租地块回购工作,进一步优化高校布局结构,改善高校基本办学条件。

二、立德育人,增强高校德育工作实效

6.深入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活动。利用多种学习和活动形式,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大力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

7.整体规划德育工作。从课程衔接体系向工作体系不断深化,形成校内外贯通、网上网下互动的德育工作体系,完善德育资源库建设,重点推进德育教师队伍衔接和学习“雷锋精神”活动试点项目。

8.着力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课堂主渠道作用。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加强理论研究和教学转化,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动月”,组织思政课教学比赛、教学基本功培训、“精彩系列”征集评选活动,开展思政课教学改革试点。

9.加强德育骨干队伍培养。推动辅导员队伍科学化模式、专业化培养、多样化发展,组织“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月”系列活动,开展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辅导员论坛、辅导员培训及骨干研修等活动,加强辅导员团队文化建设。

10.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上海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建设,构建医教结合、突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适合学生身心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和危机干预与转介机制建设,加强队伍专业化培养,开展学校心理咨询师培训、继续教育、督导与认证工作。

三、注重内涵,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11.推进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工程。推进部市共建高校重点建设工作,做好“985工程”三期验收准备,筹备开展新一轮“211工程”建设。开展上海地方本科高校“十二五”内涵建设规划和项目的修改完善、2013年内涵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工作,引导学校将建设项目与师资队伍水平的提升有机结合,开展内涵建设中期检查工作。全面实施上海高职“飞跃计划(暨后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继续推进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开展上海特色高职院校建设。继续实施“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卓越教育计划”等。加强校企合作,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12.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加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的宣讲、教育工作。加强省级统筹,建立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制度。实施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构建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研究生学术论坛和暑期学校,加强研究生学术交流和合作。实施创新探索项目,推进学位点引导布局与建设培育工作。面向地方硕士高校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推动高校建立以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完善研究生培养、资助、考核、评价和管理等机制。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验,针对临床医学硕士、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等若干专业学位类别,促进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任职资格有机衔接。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体系,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机制。

13.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实施新专业目录为契机,全面优化和调整专业培养方案,积极实施本科专业综合教学改革试点和建设卓越(工程、医学、法学、教师)教育培养基地,提升专业教学质量。通过重点课程立项等,加强研讨性课程、国际化课程、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的建设,大力推动大学英语和计算机等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发挥基础课程在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的应有作用,提升课程教学水平。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基地,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提升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完善教学评价和激励的政策导向,创造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良好环境。完善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推进高校建设本科教学基础数据平台和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平台。建立健全在专业评估基础上的高校教学绩效考核制度,全面开展专业达标评估和继续做好选优评估试点工作。表彰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教学名师奖、精品课程、示范性全英语课程。转变政府职能,为高校教学发展和学生培养提供服务和指导。建立专业(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大学生学科竞赛、建设上海高校课程共享中心,建立上海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创新教育评价体系,引入社会评价机制,创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社会反馈机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社会评价年度报告制度。

14.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继续开展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计划,争取部分专业在全国保持领先。举行第三届“上海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教学比武”。继续开展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上海高职高专院校师资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完成第二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继续实施上海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工程。完成印刷与数字印刷技术、特警、艺术设计等3个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的验收工作。开展国家级及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继续做好上海市级高职院校“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的遴选和检查工作。做好2013年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及教育部“电子设计大赛”、“数模竞赛”、“广告艺术设计大赛”的组织工作。继续推进高职国家教改典型试点。以高等职业教育为突破口,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的衔接和沟通,构建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养成以及培养模式和学制贯通的“立交桥”,探索技术技能型人才贯通的培养模式和融通的教学管理机制实践。

15.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落实民办高校办学自主权,制定民办高校招生与收费政策。继续探索制定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配套政策。继续实施民办高校“强师工程”,委托上海师范大学等单位加强对民办高校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加强民办高校教师国际化培训,选派骨干教师出国进修,开展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继续实施民办高校教师科研项目,制定相关政策改善民办学校教师待遇。深入开展民办高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完善民办高校专项资金预算报送系统,建立民办高校专项资金单一账户。修订实施《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政府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并制订相应的绩效评价办法。修订完善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建设完善民办教育公共信息平台,推动民办高校实现跨校统一身份认证。优化民办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民办高校学费收入和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健全民办高校督导体系和民办高校年检体系,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和相关专项检查。

四、协同创新,提高高等学校创新能力

16.深化一流学科建设。实施上海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探索跨学科融合模式、学术国际合作的途径、师资队伍建设要求,优化学科组织和管理模式,提升高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实施“085工程”在建重点学科绩效跟踪评价,完善国家、市、校三级重点学科建设体系。研究制定一流学科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一流学科建设绩效的动态监测机制,强化一流学科的动态跟踪管理。

17.推进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建设。依据国家和上海“2011计划”目标,加强在建知识服务平台过程管理,改革现有以项目、论文、奖项为主要目标的科研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知识服务平台可持续运行的协同创新模式。引导和支持高校面向区域发展需求,组织培育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

18.试点推行高校技术转移体系。强化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管理,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构建知识创新、知识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机衔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部分高校试点推进技术转移中心建设,通过股权激励政策等改革引导教师围绕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开展创新研究工作。

19.建立竞争性项目,形成绩效奖励机制。在上海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艺术创新工作室、智库和E-研究院建设的基础上,设立竞争性的引导性创新项目,支持高水平攻关,形成绩效与投入联动机制。

20.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市级层面的“三通两平台”工作。推进上海教育城域网工程,改善教育信息高速公路质量。加强对“上海教育城域网提升项目”等重点项目的绩效考核,促进重点项目的成果和成效产出。继续开展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加强过程管理,加大项目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五、“引培”结合,提高教师专业发展能力

21.实施高校教师质量提升工程。继续实施“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启动“东方教席”计划、师资博士后计划等。

22.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东方学者等人才计划的评估、绩效考核和跟踪。引导和鼓励高层次人才加强跨学科联络,培育和发展东方学者联谊会,积极组织有关交流活动。

23.提升教师专业发展能力。积极推进高校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工作。研究统一的高校新进青年教师入职培训制度,提高青年教师的基本教学能力。研究高校教师评价体系改革工作,探索任期考评、业绩考评等符合教师特点的评价与激励办法,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和岗位职责,强化教师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在教师聘任、晋升等方面的权重。

六、加强合作,提升高教国际交流水平

24.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支持上海纽约大学建设。完成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审批和数据库开发、信息采集和试运行工作。研究制定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申请学科、专业指南。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机制,加大对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认证指标体系、工作手册以及专家队伍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推进上海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认证试点。

25.大力发展来沪留学生教育。指导和吸收符合条件的院校成为外国留学生接受院校、市政府奖学金院校以及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评选一批面向高校外国留学生的全英语市级精品课程与专业。继续组织开发“当代中国研究”系列教材。研究外国留学生辅导员制度,探索建立外国留学生辅导员队伍。加强外国留学生预科培养,制定预科教育的课程标准。设立示范性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增设若干个外国留学生中国文化体验基地与社会实践基地。办好上海暑期学校项目、上海教育展及“留学上海”网站及其英文网站的改版,加强留学生工作的海外宣传。

26.提高高校国际人才培养质量。做好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的组织评审与资金拨款工作,制定项目评价标准和考核指标,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估。

七、以人为本,全面提高服务学生能力

27.完善招生考试制度。制定地方本科院校春季招生考试方案。着手制定成人招生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与高等教育普及化相匹配的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建立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招生考试导向机制。加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库平台建设基地、专升本、插班生考试报名库平台建设基地、标准化考点、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题库建设基地、艺体类招生工作建设基地建设。进一步深化计划、招生、考试考务工作研究,适应高等学校内涵发展。

28.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采取措施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研究制定与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相配套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相关政策。贯彻落实《上海市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十二五”行动计划》,启动实施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项目建设工作。加强就业信息化服务建设,着力推进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建设。加强校企合作,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做好人才培养专业满意度评价。

29.提高高校学生资助水平。建设全市资助信息平台,加强工作监管。完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制定工作机制和程序。通过培训基地、研究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资助工作队伍能力,加强资助工作宣传育人功能。

30.严格规范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认真做好高校学籍学历管理三大电子注册工作。认真做好高校学生申诉申请复核工作。

31.全面提升高校后勤管理能级。制定《上海市学校能源审计技术导则》、《上海高校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建设技术标准》、《上海学校清真食堂管理办法》。推动上海高校完善学生伙食价格平抑基金制度。启动高校主副食品冷链物流基地一期工程建设,支持和规范高校主副食品团体采购工作。开展高校学生食堂分级管理研究。支持开展高校后勤服务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试点工作。组建高校食品安全督察队伍。完善高校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风险预警机制。推动高校食堂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开展高校老旧校区电力基础设施安全改造工作。做好2012年高校防汛防台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推动高校合同能源管理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做好公办高校2万平米以上大型建筑分项计量和数据联网工作。推动高校餐厨垃圾规范处置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进上海高校后勤改革与发展“1+3”模式。组织开展高校深化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和内涵发展专题调研。

32.完善校园安全监管体系。研究制定高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高校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等指导性文件。修订高校技防技术标准,落实《上海市高校校园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完成高校校园安全信息网上报送平台建设,继续推进突发事件处置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各类安全人员培训。继续推进上海市高校校方责任综合保险的相关工作。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培训与逃生演练。继续深入开展校园安全“明查暗访”专项行动。开展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状况调研、检查,编写《高校安全防范案例集》。探索开展校园安全文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33.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做好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实施体育特长生加分工作。组织开展第二期体育学科带头人选拔及培训。组织开展2013年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开展本市高校市级体育和健康教育精品课程遴选工作。进一步深化教育部和上海市部市共建综合改革工作,创新培养社会紧缺人才,推动“卫生教育”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完善专升本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加强学生卫生保健服务工作。完善各高校内设卫生保健机构建设,理顺组织管理体制。加大卫生保健人员队伍建设,配足配齐工作人员,开展各类在职培训工作。继续做好健康教育和卫生保健服务工作。加强新生入学体检、传染病防控和无偿献血等工作。制定卫生保健服务规范和考核指标,实施质量控制。

34.积极推进青少年艺术、科普和国防教育工作。制定《上海市青少年艺术教育彩虹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推进高校公共艺术类选修课建设,创建一批中华文化艺术传承基地。制定《关于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实践平台建设实施意见》,完善高校青少年科学实践工作站和大学生科学商店工作机制,新增2个大学生科学商店。举办大学生科学商店发展论坛,探索建立高校大学生科普工作机制,加强高校联合培养青少年创新人才工作。开展全市高校军训工作及学生军训基地检查。开展国防教育及学生军训宣传活动。开展高校军事理论教师及高校武装部专武干部培训工作。组建民办高校军事理论教学专家讲师团。组织做好2013年高校征兵工作。

八、依法行政,增强高教规范管理水平

35.深化长三角高等教育合作。继续推进长三角地区高校图书馆联盟建设以及长三角高校大型仪器设施共享系统建设,不断健全长三角高等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推进长三角地区高校学分互认,稳步扩大长三角高校学生游学的人数。继续推进长三角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积极探索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36.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积极做好学校章程建设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全面开展教育法制培训工作,开展高校干部法制培训和高校学生申诉理论与实务培训。继续开展《上海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管理规定》、《上海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组织做好制定“上海市教育评估相关规定”调研工作。

37.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出台《上海高校二级单位(学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关于加强上海高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若干意见》。贯彻教育部专题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广泛开展廉政文化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向高校拓展和推进创建“红色经典”廉政文化品牌。完善高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开展市属高校“三重一大”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重点加大高校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力度,修订相关规定,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科研经费、物资采购、校办企业和学术诚信等监管,严肃治理商业贿赂和学术造假行为。印发《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重点开展对体育类、艺术类特长生和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监督。

38.深化学校财务管理。加强教育经费监管,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完成委属高校房产登记工作。进一步推进市属高校企业规范化建设。制定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民办高校收费管理办法。

39.进一步加强高校审计工作。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做好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等局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做好市属高校所属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201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开展部分“085工程”项目教育经费绩效跟踪审计,形成教育经费绩效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开展教育审计督查。深入开展教育审计理论课题研究。

40.加强高校语言文字工作。加快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进程,组织对上海商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等高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继续开展上海市“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组织“传承中华文化,展现汉字魅力”——汉字文化传承系列活动、“中华诵·2013经典书写大赛”和汉字知识学习竞赛活动。科学设置语言文字相关课程,全面提升学生语文素养及语言文字综合运用能力。进一步推动各高校普通话测试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和相关课程要求,提高大学生普通话免费测试的参测率和合格率。

2013年1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