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电视大学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4-27 浏览次数: 836

  沪电大〔2008〕84号

电大各教学系部、有关部门:

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学综合改革,加强上海电大学历教育的专业建设与管理,现将《上海电视大学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电视大学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

上海电视大学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学历教育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通知

附件:

上海电视大学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

专业负责人在所属教学系主任的领导下,组织本专业课程主持教师,开展本专业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专业负责人作为远程开放教育中专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主要牵头组织专业课程体系的设计、整合、评价和完善,同时也是本专业教育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者。现对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1. 把握专业发展动态,做好专业开办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专业负责人应主动深入分校、行业协会等,了解市场,分析需求,跟踪本专业的发展动向和动态,并积极配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专业宣传和招生咨询的工作。

2. 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并执行专业教学计划

专业负责人根据学校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组织制定或修订本专业的教学计划草案,组织并检查课程主持教师制定的本专业相关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说明和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等课程文件,同时组织提出有关专业教学资源建设的计划等,并加以有效执行。

3. 加强专业团队建设,组织好专业教研组活动

专业负责人应充分发挥系统的优势,调动全系统教师的积极性,为专业建设实施和发展服务。专业负责人每学期应组织开展至少一次的专业教研组活动,活动要有方案和小结,并存档于系部。

4. 监控专业教学全过程,积极参与各项教学检查工作

专业负责人要在教学实施过程中配合系主任做好主要教学环节的监控和管理。对开学初本专业的开课准备工作、学期中课程教学的实施情况和期末专业课程的复习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此基础上落实整改。

5. 落实教学要求,加强对外聘主持教师的管理

专业负责人应配合系部做好课程主持教师的聘任工作,尤其是外聘主持教师的聘任工作和首次受聘教师的培训工作。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和外聘主持教师沟通联系,保证教学要求的有效落实。

6. 做好实践教学的师资培训工作,加强对实践教学各环节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根据培养目标,专业负责人应组织设计本专业的专业实践教学(本科专业负责人主要是落实中央电大的实践教学要求),并对实施活动进行全过程关注,包括组织制定实践教学大纲和实施方案,开展对分校教师的培训工作,组织好对实践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核和学生的选题审核工作,以及组织和落实实践教学的答辩和终审工作。

7. 组织和落实专业课程考试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专业负责人应积极组织专业课程教师深入开展课程考试改革,探讨课程考试在内容和形式上的科学性和适应性。协助系主任做好本专业的各门课程的期末命题工作,包括命题教师、命题要求的落实,审卷和命题质量抽查的相关工作。

8. 组织教学研究,开展专业评价与发展研究

在专业开办过程中,专业负责人应每年向系部提交一份较为详尽的总结报告,对专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课程教学内容和要求、教学资源建设、教学实施、实践教学环节、考试等各方面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调整和改进措施,以确定专业发展的中长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