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大各学院、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
为了体现上海电视大学“为了一切学习者,一切为了学习者”的办学宗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09至2010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和条件
评定对象与条件详见《上海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生奖助学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二、评定比例和名额
按照《上海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生奖助学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规定,评选名额由上海电视大学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比例(见附件一)分配给各分校,各分校特困学生助学金申报人数可少于分配名额。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由各分校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具体评选实施细则由各分校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本校情况制定。
三、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参见《上海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生奖助学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四、评审时间
上海电视大学奖助学金在线申报系统助学金申请功能将于2010年3月12日正式开通(网址:http://jzxj.shtvu.edu.cn)。3月12日至3月28日,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组织学生完成在线申报,审核通过后在线提交给总校。4月2日前将《上海电视大学特困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附学费发票复印件)或《上海电视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一式两份,附街道证明及学费发票复印件)、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打印上报至上海电视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办公室。
五、资助办法
评审工作结束后,上海电大将按规定在4月中旬发放特困助学金。
联系人:钱纯妮联系电话:25653221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上海电视大学2009至2010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名额分配表.doc
上海电视大学学生处
二○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