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视大学关于评选2011年度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2-08 浏览次数: 722

电大各学院、分校(点):

为激励广大辅导员努力践行“为了一切学习者,一切为了学习者”的办学宗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以开拓创新精神做好班级工作,确保开放教育的办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系统内开展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并拟定于2011年9月召开上海电大优秀辅导员表彰会。

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以此为契机,深入挖掘本校优秀辅导员先进事迹,认真梳理、总结本校优秀辅导员的经验和做法,于8月1日(周一)前根据评选办法要求(见附件一),将各种申报材料以书面形式(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电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思政办邮箱。所有表格可在电大主页或电大“教务之窗”、“学生之家”下载。

联系人:杜翠叶、钱纯妮 电话:25653221

邮箱:sizb@shtv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上海电视大学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

附件二:上海电视大学2011年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附件三:上海电视大学2011年度优秀辅导员名额分配表

上海电视大学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一:

上海电视大学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

为切实加强上海电大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励广大辅导员积极工作,努力践行“为了一切学习者,一切为了学习者”的办学宗旨,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学生工作中的骨干作用,积极鼓励先进,促进上海电大学生工作更好地开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符合上海电大辅导员工作职责要求,担任辅导员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在职或外聘的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积极参与和谐校园建设;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探索开放教育学生学习规律;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2.工作表现

(1)努力践行“两个一切”的办学宗旨,主动向学生宣传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协助学校实施教学计划,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各种评选与表彰、诚信教育等工作。

(2)熟练掌握网络基本应用技术,积极利用网络工具与学生沟通、交流;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不断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定期召开教学辅导班会议,做好学生组织管理工作;发挥学生骨干作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电大组织的各项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创建优良校风。

(3)定期与任课教师联系,经常听课,及时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关注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4)认真做好辅导员工作情况记录,主动向有关领导汇报教学辅导班工作,推荐所带班集体的闪光点;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每学期期末考试后,对学生的学习情况作一次全面分析,并提出巩固成绩、改进不足的措施。

3.工作实绩

(1)本教学辅导班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班中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2)本教学辅导班学生近一年内连续两个学期的期末考试平均合格率在70%以上。

(3)所带教学辅导班流生率低于本校平均流生率(各分校从文、理工两科实际情况出发区别对待流生率比例)。学生能按时缴纳学杂费。

三、评选阶段与表彰办法

1.分校推荐。各学院、分校(点)根据市电大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和所分配到的名额,择优推荐,确定分校推荐名单。

2.申报阶段。

(1)书面申报。分校于规定日期前将《上海电视大学优秀辅导员的申报表》(一式一份)打印盖章后上报至市电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申报材料不返还,由总校存档用,分校若需存档请自行打印盖章留档,评审结果以总校下发表彰决定为准。

(2)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稿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思政办邮箱。

3.总校终评。市电大优秀辅导员评选委员会根据各学院、分校(点)推荐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材料,确定拟表彰优秀辅导员名单。

4.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上海电大网站上公示一周。

5.表彰奖励。评选活动结束后,由电大印发表彰决定,并组织召开电大优秀辅导员表彰大会,向获奖辅导员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相应奖励,并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对辅导员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四、评选与申报比例

根据电大各学院、分校(点)的办学规模,原则上按综合奖学金评定名额2%的比例分配优秀辅导员名额。有特别情况或事迹特别突出的,可酌情增加名额。优秀辅导员评选名额由市电大按比例分配给各分校,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分校根据本校情况决定。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上海电大优秀辅导员评选的公平公正,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监督和领导,特成立上海电大优秀辅导员评选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张德明

副主任:陈 信(常务)、徐 皓

成员:彭海虹、范 军、朱晓青、王国清、方青云、薛伟、陆建华、秦 晋

秘书:杜翠叶

 

附件二:

上海电视大学2011年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附件三:

注:本表一式一份,正反打印,由辅导员本人认真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上海电视大学2011年度优秀辅导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分校
名额
序号
分校
名额
1
开放教育学院
4
22
徐汇财贸分校
1
2
南汇分校
5
23
黄经贸分校
1
3
闵行一分校
5
24
工程大中山分校
1
4
松江分校
4
25
农工商分校
1
5
浦东新区分校
5
26
商业分校
1
6
嘉定分校
4
27
物资局分校
1
7
奉贤分校
3
28
建设分校
1
8
青浦分校
2
29
石化分校
0
9
崇明分校
2
30
西区分部
1
10
闵行二分校
2
31
外经贸分校
0
11
宝山分校
2
32
区县工业管理局分校
0
12
金山分校
2
33
城市交通管理局分校
0
13
普陀分校
2
34
交大昂立分校
0
14
黄浦分校
2
35
西南进修学院教学点
1
15
闸北分校
1
36
市旅游委教学点
0
16
静安分校
1
37
上海贸易学校教学点
0
17
长宁分校
1
38
市政培训中心教学点
0
18
杨浦分校
1
39
浦东新区农校教学点
2
19
虹口分校
1
40
闵行农广校教学点
1
20
徐汇分校
1
41
上海农广校教学点
0
21
卢湾分校
0
42
国际交流学院
0